无收入离婚可以分家产吗?
关于无收入离婚可以分家产吗?离婚后一方监护人不让探视怎么办?的问题,具体和广州离婚律师一起来看看吧。
一、无收入离婚可以分家产吗?
虽然没有工作,但婚后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离婚时是可以分到财产的。至于婚前财产的那一部分,有很多种情况,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
1、男女平等原则。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财产权利平等是男女平等的一项重要内容。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因此,离婚时享有平等的财产分割权。对共同债务,则有平等的清偿义务。不能将财产只判给一方,而不分给有过错的另一方;不允许以多占有财产作为离婚的交换条件;更不允许财产在谁手中即归谁。
2、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分割权,并不意味着分割共同财产时一律平均分配。要注意照顾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这是由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地位还相对较低的状况所决定的,是对男女平等原则的重要补充。
3、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分割共同财产时,不能损害财产的效用和经济价值。属于一方使用或经营的生产资料,应尽可能地分给使用或经营的一方,对另一方可分给其他财产或作价补偿。对各种生活资料,也要考虑双方及子女的需要,实事求是地合理分割。不宜分割的,应根据财产的来源和实际需要,予以合理调整和作价处理。
4、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所谓过错,是指一方虐待、遗弃或伤害配偶的行为,有第三者或重婚的行为,因生女孩而制造矛盾导致感情破裂的行为等。因一方有过错引起的离婚案件,处理时,不仅要分清是非,对有过错一方给予应得的处分或依法制裁,而且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对无过错一方应给照顾。
5、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得分割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财产。借分割共同财产之机将国家、集体或他人财产据为已有的,必须如数返还;情节严重的,应依法制裁。对与他人合伙的财产,应先析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份割,然后再进行分割。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若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前置办的产业无贷款的情况下属于婚前财产,若有贷款的部分则要看婚姻中共同还贷和付出才能定论,目前比较复杂。
我国的离婚案件是常见的民事案件之一,虽然结婚之后,女生是没有这个收入或者其他方面的财产的。但是在法律上是有这个规定的,这个离婚之后是可以一起分割这个夫妻的共同财产的,其中这个共同的财产包括了上面的这一些,具体的情况还是要按照具体的事情的性质来解决的。
二、离婚后一方监护人不让探视怎么办?
可以起诉处理。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
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但在实际的履行中,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沟通协商,协商未果的话,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
目但注意的是,法院强制执行一般只会采取排除妨碍措施,而不会对孩子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
十四、夫妻离婚后小孩监护人是谁?
父母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可以归其中一方;但是双方依然均是双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监护权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其目的是为了保护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一切合法权利,保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三、监护权与抚养权的区别是什么?
监护权与抚养权的区别:监护权从法理上区分,属于亲属法中的身份权。抚养权问题,一般多作为义务对待。
1、监护权从法理上区分,属于亲属法中的身份权。
但是,监护制度更强调的是国家对个人的强制性和个人对家庭和社会利益的服从性。从这个意义来讲,监护具有公法上的义务属性似乎更为妥当。
2、抚养权问题,一般多作为义务对待,但是它也是一种权利,而且是和人身密切相关的权利,它基于血亲(包括拟制血亲)而产生。
民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都是对等的,但抚养权是例外之一,生父母不对子女尽抚养义务,其亲生子女不能以此为理由不承担赡养义务,抚养权的权利和义务是基于血亲而产生的。
3、我国立法上关于抚养权的缺憾。
对抚养权没有明确的定义,至于哪些主体有资格抚养,抚养权人之间的优先顺序,抚养权人的范围,抚养条件等我国的法律都没有明确规定,只有《民法典》规定了“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这样一个总的基本原则。
如果只是夫妻双方之间离婚了,那抚养孩子的这一方和您都是属于当事人的监护人的,对方就算拥有抚养权也没有资格不让你探视孩子的,所以可以选择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保护自己合法的探视权,探视权的也就只是针对亲生父母亲的,其他人从感情上能理解,但是法律上并没有确切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