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了外遇闹离婚,情人是小舅子女友?
他有了外遇闹离婚,情人是小舅子女友?下面跟上海离婚律师一起来了解详细内容:
丈夫提起离婚诉讼,妻子出庭应诉。在庭审过程中,妻子对丈夫极为不满,当庭揭露出丈夫的婚外情。令人惊讶的是,丈夫的情人,竟然是妻子弟弟的女友。
家住吴江的陈建国,已经和妻子姚蕙分居半年多了。陈建国觉得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到了无法和好的地步,于是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在庭前调解中,双方唯一的争议就是如何分割位于开发区的一套130平方米房屋产权,为此,双方争论激烈,出现言语攻击。
姚蕙在这套房屋的分割问题上寸步不让,坚决要求丈夫“净身出户”,其理由是丈夫有外遇。陈建国则说,该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不管有没有外遇,他都有权分割。姚蕙对丈夫的态度极为不满,控制不住内心的愤怒,当庭向法官说出隐情。她说,丈夫的情人就是她弟弟的女友。面对妻子愤怒的陈述,陈建国却保持沉默。在庭审过程中,姚蕙数次提到了丈夫的外遇情况,陈建国都未予以否认,他迫切要求能尽快离婚。
在法庭上,姚蕙揪住丈夫的外遇问题,一直未能冷静下来。她声称,因为丈夫和她弟弟的女友有不正当关系,所以丈夫无权对这套房屋提出任何要求。为了化解这起纠纷,法官尝试着再组织一次调解,双方均表示愿意调解,但是姚蕙在调解中声称,只有房屋归她所有,她才同意离婚,否则她绝不离婚。陈建国则提出,如果姚蕙能适当补偿他一部分钱,他就同意将房屋产权让给妻子。而这一方案遭到姚蕙的拒绝,她仍然坚持自己的看法,认为丈夫没有资格和她谈分割房屋产权的问题,如果丈夫想离婚,就必须放弃房屋。
法官经过审理查明,双方要求分割的房屋为拆迁房,没有办理产权登记。由于产权未明确,该房屋只能由双方继续使用,暂时不予分割。法官综合双方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的原因及夫妻关系现状等进行分析,认为夫妻感情还有和好的可能,因此作出不予离婚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