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妻之间感情出现问题以后,如果处理不好就很容易越来越严重,甚至是离婚。有的人来结婚的时候将自己的户口迁到了男方这里,那么在离婚法院判决之后女方不愿意迁走户口该怎么办呢?广州婚姻律师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按现行户籍登记管理规定,户内因发生婚姻、分家等变化需要分户,且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可以凭借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证明材料申报分户登记。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  前妻户口的迁移,在自己不主动迁移的情况下,协商解决,户口问题,法院是不处理的。因而必须由双方友好协商,就户口问题共同达成一致。只有原配偶向户籍登记机关出示离婚法律文书等资料,交向户籍登记机关说明相关情况,在满足了户籍迁移的相关条件后,才能由户籍登记机关按章办理迁移手续。  相关知识:离婚后户口怎么分  1、因婚姻变化、家庭成员变化、住房结构变化需分户的,凭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  2、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的,凭《结婚证》或离婚证明(未成年人子女与父母之间、单元房中分开居住、借住、租赁、搭建临时房等,不得分户),经派出所外勤民警审核同意后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  离婚户口迁移手续  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3、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因此,关于离婚户口迁移的问题法律上也有相关的规定,这对于女方来说是很重要的一点。对于已经离婚的人就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来办理,一般来说经过友好协商,为了双方以后的正常生活,这个问题还是可以得到妥善解决的。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