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的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是否一致;新房的质量问题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标准;新房的周围设施和附加条件是按照合同履行。关于新房交房注意事项的问题,下面由深圳房产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一、新房交房注意事项

  1、新房的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是否一致;

  2、新房的质量问题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标准;

  3、新房的周围设施和附加条件是按照合同履行。

  4、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买房交定金注意事项有哪些

  第一、定金条款并不具有强制性,它仅是指导性的,消费者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

  第二、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

  第三、虽然已订立了定金条款,但只有消费者在交付了定金后,合同才生效;

  第四、要分清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预付款就是预先支付,但预付款,不能适用定金的罚则。

  第五、谨防有的开发商利用购房者缺乏相应的购房知识和经验,在某些条款内容上设下陷阱,故意让消费者违约。

  第六、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性质是不同的。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订金则属于预先支付的一部分价款,不具备担保的性质,如果收取订金的一方不能履行约定,则交付订金的一方只可要求返还订金而不能要求双倍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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