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安置房买卖协议应写明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以及享有的权利与义务、房屋的基本情况、房屋内部设施设备、付款的方式以及期限、双方当事人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及解决方式等。关于农民安置房买卖协议该怎么写的问题,下面深圳房产纠纷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一、农民安置房买卖协议该怎么写  1、农民安置房买卖协议应写明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以及享有的权利与义务、房屋的基本情况、房屋内部设施设备、付款的方式以及期限、双方当事人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及解决方式等。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农村安置房能买卖吗  1、农村安置房在有产权证的情形下,可以买卖。但是一般农村安置房只能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买卖。  2、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