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为情自杀,离婚的父母争抚慰金打官司?下面跟黄浦离婚律师一起来了解详细内容:
  这是一个在8年前因情感创伤而有些支离破碎的家庭,好不容易恢复平静的他们却又迎来了另一场风波:女儿为情自杀了,早已离婚的夫妻俩因丧葬费、抚慰金的分配问题闹上法庭。这是北仑法院首次受理要求分割丧葬费和精神抚慰金的案件,昨天法院调解成功。
  出生于1990年的琪琪,原本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自己也很乖巧懂事。只是,从小学起,父母的感情便渐渐有了裂痕,动辄吵架、打骂,给她的童年留下了一些阴影。
  8年前,琪琪的父母再也无法共同生活,协议离婚了,琪琪由父亲负责抚养。一年后,父亲再婚,琪琪有了继母。自父母离婚后便有些寡言少语的她,愈发显得沉默了。
  去年,琪琪大专毕业,日子似乎开始步入了正轨,并结交了男友,很快进入热恋阶段。
  孰料,今年2月的一天,琪琪和男友在外发生了争执,中午时分,怒气冲冲的男友将琪琪送回了家便自行离开了。一直到第二天傍晚,发现女儿已整整30个小时没有出门,琪琪的父亲才开始担心是否发生了意外。
  此时,琪琪已经服毒十几个小时,医院宣布抢救无效。
  琪琪的母亲无法接受唯一的女儿自杀身亡的事实,她在琪琪男友和有关街道、公安部门之间来回奔波,为女儿争取丧葬费。最终,男方出于人道主义精神,补偿了琪琪家人5万元的丧葬费和10万元的精神抚慰金。但这15万元的款项是由琪琪的抚养人——她的父亲接受的,这样的结果让琪琪的母亲不满。
  琪琪的母亲认为,既然这笔款项是用来处理女儿的身后事及抚慰家人的,那么自己也理应分得一半。扣除已经花去和今后会产生的丧葬费用,她提起诉讼,要求从琪琪的父亲手中分得5万余元。
  琪琪的父亲表示,这8年来,女儿一直是由自己抚养,琪琪的母亲除了探视以外,并未尽到多少当母亲的责任。同时,自己已经再度成家,所承担的家庭责任较重,家庭开支较大,且事实上琪琪的奶奶、继母都对琪琪尽到了一定的抚养义务,也是琪琪的家人,理应获得这笔款项。
  由于这15万元是琪琪男友自愿作出的补偿,并非尽法定的应当赔偿义务,琪琪的母亲提出的诉讼请求在法律上并无切实依据。法院尝试为纠纷双方调解,最终琪琪的母亲分得剩余丧葬费和抚慰金的四分之一,共计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