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中,因为各种原因而离婚的夫妻越来越多,办理离婚手续是有一定的途径和程序的。那么,到底离婚的途径和程序包含哪些呢?今天广州离婚律师整理了关于离婚的途径和程序的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的途径
  1、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民法典》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也就是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2、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有争议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途径。
  二、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协议离婚是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夫妻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自愿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通过行政程序进行的协议离婚由民政部门主管。协议离婚的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镇、民族乡的人民政府。
  1、申请。
  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3、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撤销。
  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当事人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协商不成,或者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应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达到离婚的目的。
  三、诉讼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就离婚问题,如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你应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并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起诉离婚应向人民法院,提交结婚证、身份证、起诉书以及证明你们婚姻关系破裂等证据材料,并书写起诉状一并提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综上所述,离婚共有两种途径,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自己的离婚方式。通过小编的介绍,相信大家对于这个问题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