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胁迫结婚是否能撤销?
受胁迫的婚姻是可以撤销的,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关于受胁迫结婚是否能撤销的问题,下面上海婚姻律师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受胁迫结婚是否能撤销
1、受胁迫的婚姻是可以撤销的,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二、婚姻登记机关受理撤销婚姻申请的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
3、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
4、当事人持有:
(1)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
(3)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综上所述受胁迫的夫妻一方怎么撤销婚姻登记是一个比较复杂的事项,因为婚姻关系涉及的是人身权的相关问题,且和子女以及财产问题相关联,所以在撤销程序和条件上比较苛刻,向法院申请再由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婚姻讲究男女双方合意,如果现实生活中真有类似胁迫婚姻,那么就属于违法婚姻,所以受胁迫一方应该申请撤销,及时止损。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到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