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赠与是处分财产的方式之一,而财产赠与只能由财产所有人进行的。如果是赠与不动产的,需要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赠人才取得房屋所有权,那么民法典中赠与房产过户的条件有哪些?上海房地产律师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民法典中赠与房产过户什么条件
  民法典规定,赠与房屋过户条件包括房屋是赠与人合法取得的、双方共同申请过户登记、缴纳相关税费等。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财产办理有关法律手续】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九条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赠与的房屋要办理过户登记,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房屋是赠与人合法取得的、赠与是双方自愿的行为、缴纳相关税费、共同申请过户登记等。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