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1942年2月1日以前的事实婚姻属于合法婚姻,可以这样离婚: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判决是否准予离婚。关于事实婚姻如何办理离婚手续的问题,下面由上海婚姻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一、事实婚姻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1、1942年2月1日以前的事实婚姻属于合法婚姻,可以这样离婚: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什么是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否能离婚 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到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