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居住权期限根据约定确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关于房子的居住权有多久的问题,下面由广州房产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一、房子的居住权有多久

  1、房子居住权期限根据约定确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2、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限;解决争议的方法。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限;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申请房屋居住权法律特征

  第一、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

  第二、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如出租人的房屋。

  第三、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

  第四、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

  第五、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并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取得

  居住权的设定主要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第一、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

  第二、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

  房屋享有居住权。

  第三、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

  第四、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