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夫妻离婚遇难题,嫁妆归属惹争议?下面跟上海婚姻律师一起来了解详细内容:  嫁妆算是婚后财产还是婚前财产?对和睦的夫妻而言,这本不是问题。但是,嫁妆却难住了要离婚的小李和小王。  合肥市民小王与小李是大学同学,2008年1月建立恋爱关系,于2008年10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婚前,小王父母将一辆奥迪轿车作为其结婚嫁妆陪给小两口。然而两人因性格不合提出离婚。小李同意离婚,但提出要求将此奥迪轿车归其所有,双方相持不下。  律师刘志汗建议夫妻双方最好在婚前进行协商。小李主张奥迪轿车为夫妻共同财产,就是以其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为理由。依照我国不少地方的民间传统风俗习惯,女方娘家陪送的嫁妆,应被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或属于女方所有的个人财产,而不属赠与结婚的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但是从法律条款规定上,欠缺明示赠与谁的证据,将女方陪嫁的嫁妆认定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也存在法律依据不足之处,很容易产生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