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协议书的基本格式如下:首先应当写明卖方与买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具体信息;其次,写明房屋具体情况、房屋交付日期和金额支付方式。关于房屋买卖协议书的基本格式是如何的的问题,下面深圳房产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一、房屋买卖协议书的基本格式是如何的  1、房屋买卖协议书的基本格式如下:首先应当写明卖方与买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具体信息;其次,写明房屋具体情况、房屋交付日期和金额支付方式;还要写明双方享有的权利与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最后,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二、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是否等于购房合同,有什么区别  1、不等于。两者是有区别的。  2、两者的区别如下:  (1)买卖合同只有少双方当事人,而居间合同是买卖双方以及居间人三方当事人。  (2)买卖合同是买方与买方直接就房屋买卖达成一致协议,无论是签定合同或者购房款的支付均在双方之间完成,居间合同是居间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思表示代替委托人完成合同的履行,无需当事人自己完成。  (3)房屋买卖居间协议”和“房屋买卖合同”是有很大区别的,前者仅表示有购房的意向,后者是直接就房屋买卖达成一致,如果买卖合同没有签定,居间协议自然就解除了。  实际上,房屋买卖合同是一个比较重要的合同,因为涉及到房屋买卖的金额比较大。因此进行房屋买卖的双方签订一个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十分必要。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