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过户房产法院财产保全怎么办
房屋是不动产,房屋要办理过户登记后,才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而在民事诉讼中,房屋有可能被人民法院保全的,保全的房屋会被查封,那么沒过户房产法院财产保全如何处理?上海法律咨询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沒过户房产法院财产保全怎么办 没有过户的房屋,如果被人民法院保全的,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三条保全方式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一百零八条复议 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二、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 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2、担保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3、裁定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4、解除 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5、赔偿 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所以对未过户房屋保全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