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房屋时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购房合同后,还需要办理过户登记,购房者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而购房者办理过户登记时,要提供相关材料,那么民法典中只有购房协议的房子如何过户?上海房产律师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民法典中只有购房协议的房子怎样才能过户  民法典规定,只有购买协议、没有房屋权属证明、税费缴纳凭证等证明,房屋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一条【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二、房屋转让过户手续  1、签订合同  房地产买卖、交换或抵债的,转让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  2、过户申请  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应当在签订转让合同等法律文件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  3、价格申报  双方在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如实申报转让房产的成交价格。  4、过户申核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自受理转让当事人过户申请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人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对不符合规定条件或手续的,作出不予过户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转让当事人。  5、缴纳税费  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6、变更登记  凡符合转让条件的,由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将申请过户的文件移交房地产管理机构,由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7、领取权证  办理上述手续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双方当事人凭过户单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房地产登记机构在15日完成房地产权利变更登记,制作房地产权证。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购房后只有购房协议无法办理过户登记,办理过户登记需要提供购房合同、房产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材料。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